搜索
ss
health
点击查看其他分类
>
>
上海三甲医院挂号费全面上涨!

上海三甲医院挂号费全面上涨!

  • 分类:新闻中心
  • 发布时间:2017-12-21 16:55
  • 访问量:

【概要描述】近日,上海市物价局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本市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上海市各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价格进行相应调整,三甲医院挂号费全面涨价。   上海市执行新版医疗服务价格后,包括挂号费在内的多项医疗服务价格都普遍上调。以三级医院为例,普通门诊诊查费从之前的18元调整到了22元,涨幅达18.18%;专家门诊中,副主任医师的诊查费从24元上涨到30元,主任医师的诊查费从31元上涨到38元,涨

上海三甲医院挂号费全面上涨!

【概要描述】近日,上海市物价局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本市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上海市各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价格进行相应调整,三甲医院挂号费全面涨价。   上海市执行新版医疗服务价格后,包括挂号费在内的多项医疗服务价格都普遍上调。以三级医院为例,普通门诊诊查费从之前的18元调整到了22元,涨幅达18.18%;专家门诊中,副主任医师的诊查费从24元上涨到30元,主任医师的诊查费从31元上涨到38元,涨

  • 分类:新闻中心
  • 发布时间:2017-12-21 16:55
  • 访问量:
详情
     近日,上海市物价局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本市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上海市各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价格进行相应调整,三甲医院挂号费全面涨价。
     上海市执行新版医疗服务价格后,包括挂号费在内的多项医疗服务价格都普遍上调。以三级医院为例,普通门诊诊查费从之前的18元调整到了22元,涨幅达18.18%;专家门诊中,副主任医师的诊查费从24元上涨到30元,主任医师的诊查费从31元上涨到38元,涨幅分别为20%和18.42%;在急诊方面,三级医院的诊查费也从之前的18元上调到目前的24元,涨幅高达25%。
      除了挂号费,其他医疗服务价格也得到了不同幅度的上调。其中,住院诊查费方面,三级医院的住院诊查费从之前的10元上调到了25元,涨幅高达60%。
      除了医生,护士的护理费也上涨了。特级护理、Ⅰ、Ⅱ、Ⅲ级护理以及新生儿护理费用均有不同程度的上涨。其中,特级护理费用从60元/日上调到80元/日,涨幅达25%;Ⅰ级护理费用也从26元/日上调到38元/日,涨幅为31.58%。
 
为什么要涨价?
      挂号费上涨的原因是什么?分析人士表示,国家提出全面推行医药分开,在全国县一级医院全面取消15%药品加成之后,全国各大城市公立医院进行医药分开,取消15%药品加成等将是接下来改革的方向。
      去年12月24日,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播出《高回扣下的高药价》,曝光了上海、湖南等地的公立医院工作人员收受回扣事件,引发了社会的巨大关注。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卫生管理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蔡江南认为:“诊断不值钱,很多公立医院只能靠卖药、增加不必要的检查弥补运行开支,一些医务人员把开大处方、拿回扣作为提高收入的主渠道……可以说,医疗服务价格已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我国的医疗服务价格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制定的,医疗服务价格严重低于成本,挂号费没有包括医生诊查的费用。”蔡江南表示:“从目前取消以药养医的新医改工作来看,未来中国医生的收入构成将由卖药所得向技术所得转移,也就是医院降低药费提高诊疗费,这样有利于医生自身价值的回归。”
 
 
附录:关于调整本市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
 
沪价费〔2017〕5号
 
各公立医疗机构: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计生委有关文件要求,以及本市管理规定,现就本市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当调整门诊诊查费等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附件所列医疗服务价格标准为本市公立医疗机构的最高价格标准。鼓励各医疗机构通过加强管理、降低成本,逐步降低服务价格。
 
二、华山医院北院、第六人民医院东院、仁济医院南院、瑞金医院北院等四家医院的全部医疗服务项目,统一按照本市医疗服务项目规范和价格标准执行。
 
三、医疗服务项目医保支付范围与标准,应当按照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四、加强监督检查。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及收费行为,完善价格公示、门急诊收费明细账单、住院费用一日清等制度,加强医疗服务价格信息统计汇总工作。各级价格、卫生计生、医保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服务及收费行为、医保支付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本通知规定的,依法严肃查处。
 
本通知自2017年2月15日起执行,《关于本市华山医院北院等四家医院部分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的通知》(沪发改价费[2012]009号)同时废止。以前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本市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调整表
 
 
 
上海市物价局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
 
2017年2月9日

扫二维码用手机看

暂时没有内容信息显示
请先在网站后台添加数据记录。

版权所有©2021 上海宝岛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沪ICP备17045249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沪)-经营性-2018-0027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  上海

在线客服
客服热线
021-56656767 021-56656767
服务时间:
8:00 - 24:00
客服组:
在线客服